神奈川大学大学院 法学研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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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长致辞

法学研究科委员长致辞

三崎 公士

山崎 公士

成为求学者和教育者聚集到一起的地方——这就是设立大学的最初的目的。至大学成立以来,怀着求学心和追求真理的有志者聚集到大学,跨越教育者和求学者的界限不断进行深入讨论,解决疑问和不满,寻求着不变的原理。在欧洲出现大学原型时,社会状况处于非常复杂的状态,各种利害关系相互对立。这种状况到现在也没有变化。但正是因为处于这种环境,各种研究和多种学问体系才得以开拓发展。

大学作为教育机关的功能在学士课程,博士前期课程及博士后期课程都没有变化。但在大学院教育及研究中,大学原来的存在意义及功能更能得到浓厚地体现。对社会现状进行冷静客观的分析,找寻存在于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的不变的原理,展望人类的更加丰裕充足的生活——这就是大学院博士前期及后期课程所需要完成的目的。

神奈川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成立于1967年4月,至今为止已培养出数百名法学硕士及硕士(法学),数名法学博士。其中有在日本或国外大学任职的研究人员,成为公务员或就职于企业的毕业生,以及律师,司法书士,税理士的毕业生等活跃于社会各界的各种人才。

传统的大学院是培养研究人员的地方。在此基础上现在的大学院还添加了新的功能,成为为满足探求心或职务上的必要性等各种需求或背景的人们深化已在学士课程所学的知识的地方。步入社会后回到校园,根据自己的社会经验再进行研究的学生,也有大学毕业后直接升入大学院深造的学生。大学院法学研究科成为不同年龄,不同国家,不同社会经验,不同入学动机的人们聚在一起进行研究的地方。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地球变得越来越小,国际社会也发生了巨变。在日本,老龄化,所得差异,地域间差异等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出现了很多传统的法律与社会制度所不能对应的课题。这导致中央政府及国会,地方政府及议会,企业及团体,地方共同体等各个方面都需要有能力运用法律制度及主导制定政策的专家。

我们研究科具备了综合指导和辅助各种研究的教师队伍,包括日本社会的雇佣,社会福祉等课题,环境与人权问题,国家与国际体系相关问题等。神奈川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将对不同年龄,经验,出身的大学院生提供学习并掌握分析日本的法制度与政策课题的能力,和可根据自己的判断付诸行动的能力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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